******委员会
******有限公司湘东钨矿12万吨/年采选改扩建项目的批复
湘发改许〔2025〕20号
******有限公司:
******有限公司湘东钨矿12万吨/年采选改扩建项目核准的请示》(株发改〔2025〕2号)、项目申请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。经研究,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核准依据
1.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第二十二条、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》第三条、《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》(湘政办发〔2017〕42号)第五条等规定, 对该项目进行核准。
2.依据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2016年本)》(国发〔2016〕72号)文件第五条,以及《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2017年本)》(湘政发〔2017〕21号)文件第五条,稀土、铁矿、有色矿山开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。
二、核准条件
******有限公司上报了核准请示,项目单位编制提交了项目申请报告、提供了《采矿许可证》(证号:C******************),中共茶陵县政法委同意该项目“低风险,可以实施”******有限公司湘东钨矿12万吨/******有限公司湘东钨矿12万吨/年采选改扩建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》,明确该项目无需办理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》,确认湘东钨矿保有主矿种钨金属量超过1******有限公司12万吨/年采选改扩建项目意见的复函》,对该公司申请项目无不同意见。
三、核准内容
1.******有限公司湘东钨矿12万吨/年采选改扩建项目(项目代码2405-430000-04-02-718888)******有限公司。
2.项目建设地点:******办事处。
3.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,采选规模从3万吨/年提升至12万吨/年,其中,一是采矿部分主要包括井巷工程、矿井通风系统、提升运输系统(提升电梯井、盲斜井工程等)、供配电系统(井下主变电所,提升运输系统、通风系统及排水系统供配电工程等)、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(井下人员定位系统、矿井供水施救系统、监控监测系统、矿井通讯联络及应急广播系统、矿井压风自救系统、 紧急避险系统)及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和购置安装;二是选矿部分主要包括生产车间(破碎车间、筛分车间、磨矿车间、粗选车间等)、运输辅助设施(矿仓、转运站、空压机器房、选矿供配电系统等)、生产线改造升级及配套设备购置安装。
4.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1680万元,企业自筹13680******银行贷款8000万元。
5.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本核准文件,办理城乡规划、土地使用、环境保护、节能、资源利用、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。项目建设按照项目申请报告以及自然资源、生态环保、住建、节能、安全生产等部门审核的建设方案进行, 落实绿色矿山建设、行业规范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风险防范相关要求。
6.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要求,请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,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、建设进度、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,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;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,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。 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、现场核查等方式,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,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,并向社会公开。
7.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,请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,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。
8.本核准文件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,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,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,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,向我委申请延期。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,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,本核准文件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动失效。
特此批复。
******委员会
2025年2月18日